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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 年氣候變遷國際研討會:

區域性碳市場能力建構

會議目的

2015年7月1日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」公布施行,臺灣正式邁入因應氣候變遷的法治時代。該法明定我國西元2050年長期減量目標及以五年為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,並搭配具經濟誘因的管理措施,逐步建立從免費核配到有價配售的溫室氣體總量管制與交易制度,明確規劃出我國碳市場的基礎架構。

考量歐盟已實施排放交易制度多年,亞洲地區(如中國大陸、南韓、泰國等)逐步發展境內碳市場機制,因此,與歐盟和亞洲地區展開對談,促進碳市場區域性發展與經驗分享,並有助於我國依法展開碳市場建構事宜。

主辦單位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、歐洲經貿辦事處

執行機構
會議日期

2016年7月13日(星期三)

會議地點

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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